在高師大上的作文師資培訓班
今晚上的是『作文批改與示範』
上課教師是蔡崇名教授
他說他從國小教師當起
已經經過四十三年了
天ㄚ
好久
●認識蔡崇名教授http://researcher.nsc.gov.tw/ct.asp?mp=2802&CtNode=530
以下是他上課時,我的簡單筆記:
→科舉考試:一篇作文,評選出全天下最優秀的人才
→所有的語文能力,用一篇作文就夠
→批改作文的重點:有沒有離題
→作文教學不等於作文考試,但往往現在教師在上作文課時,出了個題目在黑板,兩節課的時間就要學生寫出一篇作文,就宛如是在考試一般
→敎作文,要讓學生有模仿的對象,而國語課本裡頭就有範本~整個教學需要配合國語課本來實行
→寫文章要有法:因果法、辯證法…
→老師對學生作文的批改是否有幫助?
→跟學生講錯別字時,如果用「文字學」來解釋會更有趣,學生也容易記得
→改,改什麼:錯誤的地方、欠妥的地方
舉例:春又吹江南岸;春風又綠江南岸
先生之德,山高水長;先生之風〈風範〉,山高水長
→批,批示、指示:有眉批、總批
眉批:針對個別地方指引
總批:對整篇文章綜合的批評
→教學與批改,實相輔相成,不宜偏廢,李沂曰:「學詩有八字訣,曰:多讀、多講、多作、多改而已....若作而不改,尤為不可。」
→批示:批示乃對文章作適度的批評,更進一步指示改進的方法。
→修改:修改包括「改正」與「修飾」,對於學生的習作中,有關詞句的錯誤,加以改正;有些詞句,雖未發生錯誤,但其中不夠完美,有欠善欠妥之處,則須加以修飾,使之更加完美。
※字形錯誤的改正
→改正錯字:錯字之產生大多因對文字之結構及筆畫認識不清所致。可分為增筆而誤、減筆而誤及近形而誤。
→改正別字:別字與錯字有異,顧炎武日知錄云:「別字者,本當為此字,而誤為彼字也。」可分為音同形近而誤、音異形近而誤、義近而誤、位移而誤及簡體俗字之誤用。
→改正簡筆字:對於字的筆畫任意減省而致誤者。
→改正俗體字:對於字形,因世俗之流行而致誤者。
→改正書法改寫字:因為書法佈置間架特殊的需要而改寫者。
※詞語誤用的改正:對於詞語的運用而錯誤者,須加以改正,如哥倫布最先『發明』新大陸。
※標點符號錯誤之改正:對於標點符號之使用發生錯誤,亦需加以改正。
※引句錯誤之訂正:文章之中引用古今中外名人言論而致誤者,亦須加以改正。
※修飾用字欠妥:對於文章中的用字,雖未致誤,但仍有未妥,須加調整者。
※修飾詞與欠妥:對於詞語的使用不夠貼切,或未妥善之處,須加以調整者。
※修飾詞與顛倒欠通順:對於某些詞語,因顛倒而不夠暢達者,須加調整倒置。
※修飾語句不完整之補足:對語句不完整,致使文義晦澀難懂的。
※修飾語句重複,不夠簡鍊者,宜加刪減:對於句中重複或多餘之語詞,需酌加刪減,使語句精鍊有力。
※批示
→眉批與總批須兼顧
→積極的指示與消極的批評並重
→優點與缺點並容
→詳批與略批互用
→批語必須具體貼切,針對文章的優劣處而發,勿作浮泛或無關緊要之辭
※批示論說文:論說文所重在理
→見解是否正確
→引證、舉例是否恰當
→意見發揮是否透澈
※批示記敘文:記敘文所重在事
→敘述是否具體
→寫景是否逼真
※批示抒情文:抒情文所重在情
→抒情能否動人
●以上資料轉錄自蔡崇名教授上課教材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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