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芊懿學姊寄給我的郵件
沒去查證到底正不正確
但以常識來判斷
應該還說得通
讓大家也知道一下
份証遺失時→法令修改了
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,身份証遺失時,請千萬記得
(1)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→錯誤示範
(2)開立遺失三聯單 →錯誤示範
(3)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→錯誤示範
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,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
<<正確做法 >>
應馬上準備(若來不及,先打電話至戶政事務所掛失)
1. 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,(二吋)
2.規費 200元
3.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
[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 (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 ) 也可以 ]
4.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 領 / 補 /換 發手續
大約5-10 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(< http://www.ris.gov.tw/) ,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「身份證領 / 補 /換發日」為主可上網查詢 http://www.ris.gov.tw/docs/uping.html
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,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信用卡或貸款之類 ..至於其他的麻煩,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"身份證領/ 補/ 換發申請書 " 來證明舊有 ( 原 ) 身分證已遺失作廢,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,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,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!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