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全國運動會(簡稱全運會),
始辦于晚清1910年,是中華民國最高級別的運動會。
1949年以前因為局勢動蕩,間隔不規則的舉辦,到最後1948年上海的一屆,這期間一共實際上舉辦了七屆,
在中華民國大陸時期(1912年─1949年)實際舉辦六屆。
現在於台灣地區舉辦的中華民國全國運動會,是由臺灣省運動會和臺灣區運動會改制而來。
台灣省運動會從1946年第一屆開始,到1973年為止,總共舉行28屆。
1974年起,因應台北市、高雄市升格為直轄市,名稱改為臺灣區運動會。
1999年起,為因應台灣省虛級化,故更名為全國運動會,每兩年舉辦一次,並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主管相關事務。
變動沿革:
臺灣省運動會(1946年舉辦第一屆)
臺灣區運動會(1974年改名)
全國運動會(1999年改名)
舉辦資訊:
1999年(民國八十八年全國運動會),由桃園縣主辦,為改名後第一次舉辦。原定於10月下旬,因為遭遇九二一地震,故延遲至12月下旬。
2001年(民國九十年全國運動會),由高雄縣主辦,高雄市、屏東縣聯合舉辦 。
2003年(民國九十二年全國運動會),由台北縣主辦
2005年(民國九十四年全國運動會),由雲林縣主辦
2007年(民國九十六年全國運動會),由台南市主辦
2009年(民國九十八年全國運動會),由台中市主辦
資料來源: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5081023056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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