禮拜一是我一星期中最多課的一天

白天有四節

晚上有三節

所以原本就會比較亂且累

再加上有一些公事

讓我今天魂不守舍

中午利用休息時間到了郵局

把存款簿補登一下

補登完成再到提款機取款

之後去買了果汁

在到電信局繳電話費後就回學校了

一直到第一節上課後我都還不自知

直到快要下課前講了一個精靈的故事給小朋友們聽

說精靈幫人們實現願望

在人們的存摺中存入很多錢時

我才猛然驚覺我的存摺到底有沒有拿回來

趕緊請替代役幫我到郵局去看一下

這時小朋友們還以為我在演戲

真讓我好氣又好笑

第二趟再到郵局時果真有撿到送到櫃台

真是謝天謝地

原本以為真要重新申請了

也沒這樣的經驗

就找來“備而不用”吧


問題: 我的儲金簿掛失補副或更換印鑑,該如何辦理?
回答: (1) 儲金簿掛失補副:
儲戶儲金簿遺失,請攜帶國民身分證(應留存影本)及原留印鑑親至立帳局辦理掛失補副手續。儲戶若無法即時辦理手續,為爭取時效,得先以口頭或電話向連線作業郵局說明戶名及立帳局名帳號,身分證號碼與帳戶種類要求暫予止付,亦可利用「顧客服務中心語音專線:0800-700-365」暫予掛失止付,再按前項規定前往立帳局正式辦理掛失補副手續,另須支付工本費50元。
(2) 更換印鑑:
A、印鑑遺失或破損 :
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(應留存影本)、新印鑑、儲金簿至立帳局辦理,另須支付工本費50元。
B、原印鑑破損或另有用途:
本人加帶舊印鑑辦理,另須支付工本費50元。 儲戶辦妥更換手續後之次日始得提款,但如儲戶急需,經查明提款人確為儲戶本人後得通融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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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eigo120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